發布時間:2024-11-06
為貫徹落實集團要求的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貫解讀,進一步提升公司人員安全意識和素養,明晰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權責邊界,讓關鍵崗位人員知法懂法守法,11月6日上午梅溪湖公司邀請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周勁溥律師開展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分析和解讀,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建設部、象鼻窩森林公園籌備組、能源公司、新材公司等關鍵崗位負責人參會。
周勁溥律師從安全生產法的地位、體系、總體要求切入,對安全生產法的重點法條進行解讀,對企業及相關人員的違法責任從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進行分析,最后以豐城電廠事故為案例,對相關主體責任認定及處罰后果進行分析。在培訓過程中,特別強調了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重要性。他們不僅要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還要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確保每一位從業人員都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此外,針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的企業,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他們在操作過程中能夠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過此次培訓,參與人員不僅加深了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理解,還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和安全管理能力。他們紛紛表示,將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安全培訓、安全責任、安全檢查層層落實到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責編:黃予舒
來源:湘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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